《小康》杂志报道,广州拟投资6.2亿元打造新的“银河公墓”与普通公众无缘,墓穴购买者或骨灰存放者必须是革命烈士、国家干部、军人等“七种人”,因此,舆论将其概括为“只埋干部”。今日, 广州民政局回应称,公墓项目目前规划有4栋骨灰堂、广州市遗体捐献者纪念广场及公众墓区、烈士墓区、荣誉墓区、艺术墓区等,不存在“只埋干部”的说法。
《华商报》:当食品开始“特供”,医疗资源开始“特供”,优质教育资源开始“特供”,住房开始“特供”,加之普通墓穴价格一日高过一日,普通人俨然有了“死不起”的趋势,如此,限定特殊群体的“革命公墓”,必然极大撩拨公众情绪。从广州方面的相关规定及福山公墓的实际操作来看,革命公墓的内涵,早已被无限延展,这样的“革命公墓”,实则是官员“跑马圈地”。福山公墓的操作方式,已经触碰了公众的公平底线。
网民“曹莉萍”:在墓地紧缺的情况下,作为**,应当做的是改变现行高度垄断和逐利化公墓管理体制,推动公墓经营的公益化,让公墓回归为人们“死有所葬”的一片净土。别让**的公信力和公墓一起葬于地下,不仅刺激到百姓敏感的道德神经,还大大阻碍了殡葬改革的推进步伐。
疯传的“广州拟投6亿建公墓只埋干部”一事,广州市民政局9日回应称,广州拟投6亿的福山公墓项目目前规划有4栋骨灰堂、广州市遗体捐献者纪念广场及公众墓区、烈士墓区、荣誉墓区、艺术墓区、壁葬墓区等,不存在“只埋干部”的说法。(5月10日京华时报)
公墓是**为公民提供安葬遗体或安葬、安放骨灰而批准设立的公共设施。公墓有古代与现代公墓,有华侨公墓、外国人公墓,有遗体公墓、骨灰公墓,有公益性公墓、经营性公墓、中外合资公墓,有园林式公墓和果园式公墓,等等。分类依据,大抵依据兴建时间、规模及群体、性质、管理方式,但不管哪一种,都不会将身份、地位和层级作为“准入”标准。燃灯寺公墓,燃灯寺,龙泉公墓,龙泉殡葬服务,成都周边公墓,成都周边墓地,龙泉丧葬服务。燃灯寺公墓坐落洛带古镇风景秀丽的玉带湖锦湖,背靠龙泉山脉与燃灯寺咫尺山峰;左携狮子山石牛观,右掌燃灯寺背倚乌龙山,俯视成都平原;燃灯寺公墓物我两忘的世外桃源返璞归真的人间仙境。
对官员辟谣的质疑已呈惯性。但在真相未明之前,贸然否定“投6亿建公墓只埋干部传言不实”的澄清不妥。不过,面对葬在该公墓的“都是厅级以上干部、革命烈士、公务员、科学家等,即使是当地村民死了都不能葬在里面”的传闻,公众质疑正常:特权染指之地,百姓空间大抵逼仄。
虽然广州市民政局称,该墓园规划设计包括骨灰堂、遗体捐赠者纪念广场及公众墓区、烈士墓区、荣誉墓区、艺术墓区、壁葬墓区等区域,虽然在这个划分里,“公众墓区“的排序相当靠前,但这个似乎足以让公众放心的布局,由于还处于规划设计阶段,其具体比例并未明确,仍是十分可疑:
理应面积*大的公众墓区,实际占了多大的地儿?在6个亿的投入中占比多大?是否只是公墓的陪衬?是否仅是一个噱头、一个掩人耳目的旗号?表面看来极其严格的规定,是否会在操作实施中变通、走形、变味?必须说明的是,擅自改变公益性公墓使用性质的,民政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经济处罚。
墓地中的地段和“风水”,是否被特别关注?握有审批权限的相关部门和个人,是否因为提供了审批的方便,而获得预留未来安息之地的“福利”?是否受墓位升值空间的驱使,提前筹划了“抢购倒卖”的市场行为?
人人生而平等。然而,权力生态下,公平正义殊难,死得公平与“葬”得公平同样艰难。死后仍有福利、阴间也有特权绝非笑谈。多少墓地在为特权搭台,“入住者”非富即贵,不仅有“副处级祖坟”赫然屹立,连“**上坟路”都被列入“配套设施”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