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墓是规划出来供埋葬死者之用的土地。公墓反映地理条件、宗教信仰、社会观念以及美学和卫生上的考虑,有时因陋就简,有时富丽堂皇,甚至超过生者的居住区。公墓也可能被奉为「圣地」或禁区。在日本、墨西哥等国,公墓是在某种场合为纪念死者进行参拜之处。在另外一些国家以及其他宗教团体,公墓荒凉简陋,鲜有人迹。
在大多数文化形态中,为死者提供葬身之地原是家族的义务,因为人们普遍相信,人虽死而亲缘关系犹存。在《圣经》中,亚伯拉罕从赫人所购之地,其主要特点是有洞穴,亚伯拉罕可以将他家族中的死者葬在其中,保有家茔是长期流行於世界许多地区的习俗。家茔的地点往往要加以选择︰在中国,由风水先生选址,选风好水佳的地点;韩国人传统上请泥土占卜师选定吉地,使「邪灵凶鬼」不能望见。与先人团聚的愿望一向十分强烈,亚裔孝子有时不惜重资把先人遗体运回日本或中国安葬;在西方世界,人们往往把死者遗体用航空、铁路和海运方式「运回故土」。即使是在由部落或社区负责提供墓地的场合,葬身於社区墓地也是众人羡慕的特权。外乡人可以居住在市镇或城市,但不能葬身于它们的公墓。古代犹太人、罗马人和其他民族建立特别的公墓为埋葬罪犯、异族人和贫穷人之用。在欧洲,从中世纪一直到19世纪若干年代,经过定罪的巫者和杀人犯,还有自杀而死者,都不得葬于公墓。
环境卫生上的考虑一向影响到公墓的性质及选址。例如,罗马人和犹太人就认为公墓具有危险性,因而把墓地安排在罗马及耶路撒冷的城垣之外。古代埃及人和中国人同样也有这种环境卫生上的考虑。另一方面,基督教徒却不考虑此点,他们的地下墓穴既是集体墓地又是礼拜场所,到了基督教徒可以自由举行宗教活动的时代,他们把死者葬在教堂或教堂后面的墓地。6世纪以后,人口过于稠密已是十分普遍的问题,于是许多世俗当局决定恢复罗马国旧制,死者必须埋葬在城垣之外。但是,教会的土地不受世俗环境卫生法的约束;于是,在欧洲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代,问题愈益严重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