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
本标准规定骨灰盒产品的分类、规格、质量标准和包装等技术要求。
本标准适用于骨灰盒的生产、销售、使用等领域。
2 分类
根据生产骨灰盒所用材料划分产品类别。
2.1 天然矿石类
大理石、花岗岩、水晶、玉石、玛瑙等天然材料为主要材质的骨灰盒。
2.2 陶瓷类
瓷器、陶器、紫砂等材料为主要材质的骨灰盒。
2.3 金属类
各种黑色金属、有色金属及贵金属材料为主要材质的骨灰盒。
2.4 合成类
人造大理石、人造玉石、人造纤维、塑料、有机玻璃等材料为主要材质的骨灰盒。
2.5 木材类
用各种天然木材为主要材质的骨灰盒。
3 规格要求
3.1 骨灰盒容积不应大于5000 cm3。
3.2 外部尺寸要求:长不应大于35 cm;
宽不应大于22 cm;
高不应大于18 cm。
4 质量要求
4.1选料的放射性应符合国家民用建筑材料标准要求。
4.2 骨灰盒总重量木材类不得大于4 kg, 其它类不得大于6 kg。
4.3 表面承受压力应大于90g/ cm2。
4.4 外表无裂痕,防火、防虫、防锈。
4.5 正常使用寿命8年以上。
5 包装要求
单件产品应有品名、厂家、标识、体积、重量和代码,外包装按不同类别均应符合国家相应标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