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机关、事业单位编制内在职人员、离退休人员;
(二)企业在职人员及在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内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;
(三)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;
(四)已在外地领取丧葬补助的人员;
(五)三无人员(无生活来源,无劳动能力,无法定赡养人、扶养人、抚养人及虽然有法定赡养人、扶养人、抚养人但其无赡养、扶养、抚养能力的居民)、农村五保户等,依据相关政策已由区(县)财政或福利机构负担其丧葬事宜,不再重复享受丧葬补贴。
(六)按照规定,能够在工伤保险基金内领取丧葬补助金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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